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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
发布时间:2010-06-07
1、参保实施办法:按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;
2、参加社会保险时,社会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,在个人工资中扣除,单位承担的部分采用由单位承担的原则。
3、参加社会保险后,教职工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,按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体系相关规定办理